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醫藥大健康產業園二期項目(空心膠囊、中藥配方顆粒及經典名方制劑)
竣工環保設施先行驗收自主驗收意見
2026年1月7日,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醫藥大健康產業園二期項目(空心膠囊、中藥配方顆粒及經典名方制劑)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監測報告表》(以下簡稱《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備案意見等要求,對該項目污染防治設施進行自主驗收。本次驗收小組結合《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查閱了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6年1月9日,企業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建設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麗水開發區遂松路2號,在現有廠區周邊新增10522m2用地,建設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醫藥大健康產業園二期項目(空心膠囊、中藥配方顆粒及經典名方制劑),項目建設現代制劑大樓1用于本項目生產。
本項目位于廠區北側,用地面積10522m2,并利用現有廠區北側少量空地與項目新增用地合并建設現代制劑大樓1;共4層,其中1樓作倉庫及公用工程使用,2樓、3樓用于空心膠囊生產車間使用;4樓預留用于普通顆粒、配方顆粒、經典名方生產車間;地下一層為車庫綜合樓、宿舍樓及食堂利用現有。
項目新增廠內勞動定員54人,生產班制實行兩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天數250天,設有食宿。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麗水開發區遂松路2號,于2003年委托浙江省麗水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浙江維康藥業有限公司GMP異地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03年8月由浙江省麗水市環境保護局出具關于浙江維康藥業有限公司GMP異地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麗環建【2003】126號);2006年9月8號該項目環保設施通過竣工驗收(麗環驗【2006】3號)。
2012年公司在預留空地建設年產1億盒開胸順氣膠囊等專利產品產業化技改建設項目,該項目委托浙江環耀環境建設有限公司編制《年產1億盒開胸順氣及膠囊等專利產品產業化技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2年12月獲得審批意見(麗環建【2012】20號);2016年3月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麗開環驗【2016】25號)。
2016年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廠區北側征地56410m2用地,擴大健康產業園一期項目,新建中藥提取車間、中藥飲片車間、研發中心及倉儲中心。企業于2016年5月委托浙江東天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醫藥大健康產業園一期項目(中藥飲片及中藥提取、研發中心、倉儲中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并于2016年5月取得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審批意見(麗開環建【2016】21號),2022年11月通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浙江全度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醫藥大健康產業園二期項目(空心膠囊、中藥配方
顆粒及經典名方制劑)環境影響登記表》,并于2022年11月15日于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進行備案,備案編號為麗環建備-開[2022]97號。2025年3月投入試運行。
企業排污許可證為登記管理,企業于2025年7月16日完成排污許可證延續,有效期為2025年7月22日-2030年7月21日,排污許可證登記編號為913311007047968289001W。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6200萬元,環保投481萬元,占總投資0.7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先行驗收,驗收內容為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年產空心膠囊60億粒。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環評文件和驗收文件,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 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 號) 文件要求和現場調查可知,該項目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項目排水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經過雨水管道排入雨水管網。
本項目生產廢水為設備清洗廢水,純水制備廢水;項目餐廚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和其他生活廢水經過廠區化糞池處理后與生產廢水一同進入廠區現有污水站處理后納管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環境。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污水站惡臭廢氣、食堂油煙和實驗室廢氣。
污水站惡臭廢氣經收集后通過預洗滌塔+生物過濾塔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煙經過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實驗室廢氣通過三套集氣設施收集后引至樓頂,經過各自活性炭處理后分別通過25m排氣筒高空排放(實驗室廢氣排氣筒共三套)。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主要通過廠區合理布局、經車間墻體隔聲和距離衰減,種植綠植,選擇低噪聲和符合國家噪聲標準的設備進行生產,減低生產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廢主要收集的膠囊粉塵、純水制備廢活性炭、廢樹脂膜、廢包裝材料、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
膠囊粉塵、純水制備廢活性炭、廢樹脂膜和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廢包裝材料外售物資回收單位;
污水站污泥委托垃圾焚燒廠焚燒發電。
實驗室廢液較少,暫存于實驗室廢液桶后存于危廢間;廢活性炭暫未產生,產生后暫存于危廢間,后委托金華市萊逸園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回收處置。
四、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竣字(2026) 第1號):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廢水處理設施出口pH值范圍,CODcr、BOD5、懸浮物、氨氮、總、石油類、總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最大日均濃度值均符合了《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T8978-1996) 中的三級排放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要求,總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中的B級標準。
根據監測結果可見,在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廠界非甲烷總烴濃度、顆粒物濃度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界臭氣濃度、氨氣、硫化氫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限值。
根據監測結果可見,在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污水站廢氣產生的氨氣排放速率、硫化氫排放速率和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限值,實驗室廢氣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由監測結果可見,在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廠界東、南側、北側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西側晝間噪聲符合4類標準。
5、總量控制要求
經核算,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環評中排放總量的要求。
五、驗收意見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醫藥大健康產業園二期項目(空心膠囊、中藥配方顆粒及經典名方制劑)環保手續齊全。根據《項目驗收監測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現企業已完成整改措施,并進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9日-2026年2月8日
舉報電話:0578-2220198。
公示網站:http://www.zxgjys.com.cn/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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